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启动
发表评论】【收藏】【打印】【关闭窗口
  据新华社北京2013年12月31日电 记者12月31日从民政部了解到,为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民政部近日发出通知,提倡大中城市市级民政部门举办的公办养老机构优先开展改革试点,并要求公办养老机构明确职能定位,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托底作用。
  通知要求,试点工作要以老年人经济状况和身体状况评估为重点,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以增加入住养老机构的公开透明性为重点,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和公示制度,确保公办养老机构职能落实到位。
  通知还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应当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通过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机构发展。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企业。

扫描关注梅州共青团微信

粤公网安备 44140202000022号